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涉税相关法律

2014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练习:中止审理的情形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3-24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多项选择题

在公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可以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 )。

A、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的

B、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C、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D、被告人患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E、被告患精神病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审判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第四篇第三章练习题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