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二

2014注税考试《税法二》预习:特殊售房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2-11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三章 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八、特殊售房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按比例预征,然后清算的办法。

  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对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若按此办法难以计算或明显不合理,也可按建筑面积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总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或建筑面积÷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总面积)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第三章预习知识点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