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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法一》预习: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11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章 增值税

  知识点八、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8种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政策要点:(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计税销售额

  (二)销售代销货物;

  政策要点:(1)计税销售额

  (2)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兼营收入

  代销业务中双方关系的图示: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关注条件),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四)-(八)项视同销售共同点:

  1.均没有货款结算,计税销售额必须按规定的顺序确定;

  2.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四)-(八)项视同销售不同点:

  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业务与企业所得税关系(以自产货物为例):

项目 ①总分机构,在建工程 ②赠送他人 ③投资,分配,职工福利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会计
销项税
×
×
销项税
视同销售
×
销项税
视同销售
确认收入

  售价(本企业售价,其他纳税人售价)组价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二章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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