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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加速折旧优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0-24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七十一、加速折旧优惠★★★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确实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采用上述方法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减计收入优惠

  综合利用资源,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税额抵免优惠★★★

  1.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3.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非居民企业优惠

  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取得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第一章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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