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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0-17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知识点十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纳双方

  (一)征税主体:以税务(国税、地税)机关为主,还有财政机关、海关。

  1.税务机关职权——共6项(注意多选题)

  2.税务机关职责——共7项(注意多选题)

  (二)纳税主体:纳税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

  1.纳税人权利——共14项(注意多选题)

  2.纳税人义务——共10项(注意多选题)

  (三)其它税务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

  其他税务当事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银行、工商、公安等。(注意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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