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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债的发生原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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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易错题点评

多选题:

下列事实中,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有( )。

A.所有权的取得

B.缔约上的过失

C.拾得遗失物

D.无因管理

E.建造房屋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发生原因包括: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单方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如拾得遗失物)。

点评:债的发生原因

本题考核债的发生原因。本题有一定的难度,有很多学员错选了A选项。注意,选项A中的所有权的取得并不是债的发生原因,而是导致物权的取得。同样,选项E中建造房屋也是导致物权的取得。学员在学习债权和物权的内容,关键是要区分这二者,不能混淆。

相关链接: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精选汇总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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