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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点评:房产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12-29

学习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备考2018年税务师也不例外。每天学习一点,每天进步一点!为了帮助大家更高效地备考2018年税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特从“每日一练”中提取了大家普遍关注的考点及易错点与大家分享。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让网校与您一起高效备考2018年税务师考试,圆梦TA!

2018年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点评

多选题:

下列关于以房产投资计征房产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以房产投资成立有限公司,投资方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B. 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投资方视固定收入为租金收入,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C. 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被投资方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D. 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投资方不再计征房产税

E. 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减按4%征收房产税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被投资方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对于成立有限公司的,房产应当过户到新公司的名下,故投资方不再缴纳房产税。

【点评】本题的正确率23.53%,关于房产投资计征房产税的相关知识点是一项需要记忆的内容,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加强记忆。

相关链接: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易错题精选汇总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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