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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增值税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09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句俗语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对于税务师考试,知识在于积累,天才在于学习。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学员可根据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

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关于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增值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V+M。

(二)法定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各国在扣除范围上,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法不同。

二、增值税的类型(三种)

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1-1至2008-12-31)

2.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从2009-1-1日起执行)

三、增值税的性质及原理

(一)增值税的性质

1.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

2.税负具有转嫁性

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

(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1.按全部销售额计税,但只对其中的新增价值征税

2.实行税款抵扣制

3.税款随货物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四、增值税的特点及优点

(一)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二)增值税的优点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2.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

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避免发生偷税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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