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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5-23

2016税务师考试

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1.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安全活动——普通;
(2)资源利用——特许;
(3)资格赋予——认可;
(4)技术审定——核准;
(5)组织设立——登记;
(6)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不可以)。
2.也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①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的;
②市场竞争机制有效调节的;
③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
④行政机关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

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上为大家分享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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