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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合伙人(5.1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5-17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有下列( )情形时,其他合伙人可以一致同意将其除名。

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B.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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