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非对等;
3.内容一般法定;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权力)义务往往是重合的;
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通过行政程序、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程序解决。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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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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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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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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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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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外部管理活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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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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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内部公务人员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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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3.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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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权利(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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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司法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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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义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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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行使职权、遵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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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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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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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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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①直接参与管理权;②了解权(如信息公开制度);③听证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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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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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①就业权;②享受养老、保险、救济金等社会福利的权利;③获得许可、奖励、减免税等其他利益的权利;④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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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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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①请求保护权;②请求行政复议权或请求行政诉讼权;③请求赔偿或补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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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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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行政法律法规、服从行政管理、执行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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