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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模拟试题: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2-01

18.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关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B.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C.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交邮之日起计算

D.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对外发出之日起计算

E.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E
【解析】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所以选项C错误。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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