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备考基础学习阶段,报考税法一的同学们学习到哪些章节了?如果你正在学习车辆购置税的知识点,对于车辆购置税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等知识点有哪些不懂的,葛瑞老师来指导大家学习!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应税车辆(“列举产品”)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象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购买自用 | 购买使用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自用进口应税车辆 |
进口自用 | 直接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的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
受赠使用 | 受赠人接受自用(包括接受免税车辆)行为 |
自产自用 | 指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车辆作为最终消费品自己消费使用的行为 |
获奖自用 | 从各种奖励形式中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
其他自用 | 上述以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拍卖、抵债、走私、罚没) |
葛瑞老师提醒:“自用”的意思就是用车的那个人需要缴车购税,通俗得来讲,不管是奖励的、进口的、获赠的,只要谁享受这个车,谁需要交车辆购置税。
想要快速记忆那么多知识点,一定要有一个完整、清晰且简练的知识脉络!同学们还可以利用好2020税务师《税法一》学习思维导图第六章: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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