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备考指导 > 试题中心 > 涉税相关法律

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解析:行政诉讼被告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04

2019年税务师考试最后冲刺阶段,大家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快速提升自己。建议通过做税务师试题,巩固所学知识。小编带来了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快来练习!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

A.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D.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税务师考试前,要多练习机考,正保会计网校推出税务师机考模拟系统,旨在通过模拟训练,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机考模拟系统,熟悉机考操作,考试不紧张。点击体验>>(建议电脑端体验)

税务师机考模拟系统

点击图片了解税务师机考模拟系统

考前模拟训练很关键,但不是说你做完模拟题就不用管了,一定要将做错的题记下来,最后几天,把之前做错的题也要看一看。

做题的时候不要单纯记答案,要真正的掌握知识点才行。小编整理了适合税务师考生考前冲刺的学习资料,希望能助力大家考试多拿分:

2019年税务师各科目高频考点>>梳理重点基础知识

2019年税务师各科目答疑精华>>解决学习难题

2019年税务师易错易混知识点>>查看相似知识点记忆方法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