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一

2016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税率的其他形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4-06

2016年税务师知识点

2016年税务师的备考战鼓已经敲响,税务师战场上硝烟弥漫,为了让还在拼搏的你们赢得这场战役,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分享了税务师《税法(一)》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祝你梦想成真!

知识点:税率的其他形式

  (1)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名义税率:税法规定的税率。

  实际税率: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税额占其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

  通常:名义税率>实际税率

  原因:①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可能不一致;②税率差异;③减免税的使用;④偷漏税;⑤错征税款。

  (2)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的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

  平均税率是指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

  【二者关系】在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而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要大于平均税率。边际税率的提高会带动平均税率的上升。

  (3)零税率与负税率

  零税率是以零表示的税率,是免税的一种方式,表明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

  负税率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税法一》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