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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清偿顺序(3.28)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3-28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甲破产企业的财产为500万元,破产费用为400万元,共益债务为200万元。下列正确的清偿顺序是(  )。

  A、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各项共益债务按比例进行清偿

  B、优先支付共益债务,各项破产费用按比例进行清偿

  C、各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分别按比例进行清偿

  D、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按2:1的比例进行清偿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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