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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所得税制(3.22)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3-22

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二)》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所得税制

  所得税制是以自然人和法人的法定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制体系。各国目前征收的所得税很多,税种名称各异,比较规范的称谓如国家所得税、市政所得税、自然人税、法人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规范性的称谓则更多,如教会税、工资税、贸易税、公共税、薪俸税、老年养老金捐助、伊斯兰税等。根据纳税人的属性不同,这些所得税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个人所得税,包括对自然人的综合收入、专业收入、权利金收入,以及无住所个人取得的上述收入所课征的税,另一类是公司所得税,包括对企业的经营利润、资本利得以及非居民企业的上述收入所课征的税。绝大多数国家同时开征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

税务师《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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