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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学习笔记:缔约过失责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12-24

为助力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假借订立合同,实施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或者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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