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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习:所有权概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2-23

2014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篇 民商法律制度

  第二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六: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1.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注意】处分权能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2.性质: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

  3.内容:人对物(原权);人对人(救济权)。

  4.特征:自权性;完全性;归一性或整体性(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于一身,且不是量上的简单相加);恒久性或永久性;弹力性(可以通过设定他物权相分离)。

  (二)《物权法》中规定的所有权的类型

  1.国家所有权

专属于国家所有
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
非专属于国家所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野生动植物资源;文物;基础设施;农村和城郊的土地等

  2.集体所有权

  3.私人所有权:“私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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