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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同时履行抗辩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12-17

为助力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相关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单选题

双方互负债务,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对方相应的履行请求。该权利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为( )。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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