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涉税相关法律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练习:代位权与撤销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12-10

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相关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单选题

2013年1月31日,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欠缴2012年税款100万元。经税务机关调查,该公司怠于行使对甲贸易公司的到期债权200万元。根据债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税务机关可以行使税收代位权

B.税务机关可以行使税收撤销权

C.税务机关不得行使税收代位权

D.税务机关可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代替纳税人行使其债权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答案讨论>>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