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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行政复议受理案件范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2-06

2014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行政复议受理案件的范围

(一)肯定式列举

对作为不服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许可:变更、中止、撤销许可的各种行为
行政确权行为:不动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各种行为
侵犯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
法律规定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违法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用)
对不作为不服
行政许可:拒绝颁发许可证、执照、审批、登记的行为
保护公民人身权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的各种不作为
行政给付的不作为:不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及最低生活保障费

(二)否定式列举

1.人事处理行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如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调动、处分。

2.行政调解、仲裁行为:行政管理中,居间对平等主体的民事纠纷的调节,没有强制力。

3.行政指导行为:不具有强制力。

4.国家行为:例如国防、外交。

5.驳回当事人的重复处理:由同一个机关对同一个相对人的同样的权利义务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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