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四章 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
知识点四:发票的开具要求
1.发票开具使用的要求
(1)任何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并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2)不得转借、转让或者代开发票;
(3)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4)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
2.发票开具时限的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限(重要)
|
|
结算方式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
|
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
|
货物发出的当天
|
交款发货
|
收到货款的当天
|
赊销、分期收款
|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
|
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
其他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
货物移送的当天
|
注意:先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票开具的当天
|
3.发票开具地点的要求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开具,有些省级税务机关规定仅限于在本县市内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发票,更不得携带、邮寄或者运输发票出入国境。
4.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要求
用票单位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同时,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