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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税务行政处罚种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18

2014注册税务师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知识点九:税务行政处罚种类

属于税务行政处罚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4.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
属于行政处罚,但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
警告、行政拘留、暂扣执照
属于行政命令,属于纠正的措施,不具有制裁性
责令限期改正(包括责令停止税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进行纳税调整等)
属于间接强制执行形式
收缴或者停售发票
税务具体管理行为
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停止抵扣等

【注意】吊销税务行政“行可证件”不同于收缴税务“登记证”,前者是税务行政处罚,后者不是。停止“出口退税权”不同于停止“抵扣”,前者是税务行政处罚,后者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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