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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税务管理机构设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15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章 税务管理概述

知识点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

(一)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

按税种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代表国家实施税务管理的职能。

(二)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

税种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增值税、消费税
含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余
 
税种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资源税
其他资源税
印花税
证券交易税(未开征,目前对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征收印花税)
其余印花税
滞补罚收入
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
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
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等
 
地税局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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