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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13

2014注册税务师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二: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1.启动方式:

主动举行听证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依申请举行听证
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无须公告

2.时间安排:

申请期限
要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请
组织期限
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20日内组织听证
告知期限
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7日前公告或通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听证时间、地点等。

3.程序安排:

(1)形式:公开

(2)回避:审查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3)收费:免费

(4)案卷排他: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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