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一:行政许可实施的决定
1.形式:书面形式。
2.处理:
(1)不予行政许可:书面说明理由,包括事实、法律以及自由裁量是否符合法律目的,告知复议、诉讼的权利。
(2)准予行政许可:应当公开。
3.许可结果:许可证(需要就颁发)。检验、检测、检疫,可在物品上加标签或加印章。
4.决定时限(P41):
情形
|
时限
|
当场能决定的
|
当场作出
|
一个主体实施许可的(一般)
|
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
平级多个主体实施的(统一、联合、集中办理)
|
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
跨级多个主体实施的
|
下级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上级机关的期限也是20天,特殊情况期限可以延长
|
【注意】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5.颁证时限(P41):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许可证件。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