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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行政许可法基本原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13

2014注册税务师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知识点四:行政许可法基本原则

法定
包括许可设定法定、主体及权限法定、实施程序法定等方面。
公开、公平、公正
1.依据公开: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2.
过程和结果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便民和效率
主要体现:公示制度、一次申请制度、当场更正制度、一次告知补正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期限时效制度等。
救济
1.许可前:陈述权、申辩权
2.许可后: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赔偿权
信赖保护
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的(如依据修改或废止、客观情况变化),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补偿。
行政许可不得转让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监督
1.政府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2.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的监督
3.许可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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