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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行政法的渊源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12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

知识点三:行政法的渊源

(一)行政法的渊源

类型
制定机关
例子
效力
宪法
全国人大
 
最高,根本大法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
《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所得税法》
低于宪法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税收征管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
行政法规
依职权
国务院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低于宪法、法律
依授权
《增值税暂行条例》
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规章
省、市级人民政府
 --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同级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
省、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
 --

(二)行政法渊源中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

【补充】冲突解决的基本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若仍有冲突则采用“家长裁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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