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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学习笔记:行政许可变更与延续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10-11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变更:属于被许可人的权利,随时可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要求。

延续: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决定,逾期的视为准予延续,这是一种默视批准制度。

默视批准只适用于延续申请,不适用于初次申请许可和变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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