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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8-12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1.信息公开制度

2.回避制度

3.行政调查制度

4.告知制度

5.催告制度。

催告制度首次在《行政强制法》中确立,标志着我国行政程序法治的发展又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行政强制法》中的催告制度主要体现在:(1)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催告;(2)代履行的催告;(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催告。

6.听证制度

7.行政案卷制度(即案卷排他性制度)

《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8.说明理由制度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9.教示制度

10.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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