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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税务师《税法一》易错题: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7-29

本阶段的"每日一练"是以基础知识点练习为主。

下面就2024年7月22日到2024年7月28日的题目进行点评。

错题点评:2024年7月22日

下列关于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B、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用于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C、已办理增值税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研发机构须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D、涉及补缴税款的,应补缴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

E、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点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适用范围自202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按照本规定全额退还增值税。
应退税额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用于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退税
补缴
已办理增值税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研发机构须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应补缴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
设备折余价值=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累计已提折旧
累计已提折旧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
退税
管理
(1)研发机构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应于首次申报退税时,持以下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备案手续:
a.符合现行规定的研发机构资质证明资料。
b.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2)已办理备案的研发机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内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变更。
(3)研发机构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撤回。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税款后,办理备案撤回。
(4)研发机构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备案撤回。
(5)外资研发中心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现行规定条件的,应自条件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退税备案撤回,并自条件变化之日起,停止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
(6)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7)已备案的研发机构应在退税申报期内,凭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a.《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
b.采购国产设备合同。
c.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已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或者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为“用于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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