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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视同销售行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3-08

税务师备考,遵循基本的备考规律:预习-听课-复习。下面是2024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关注条件),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九)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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