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二

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6-28

税务师考试,越来越贴近实务,所以考生在备考的同时,也要关注与税相关的实事、政策,重点是会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务当中。

问: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税法二》第一章,课程听完了吗?学会了吗?

旗舰班10元图书权益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