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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涉税法律》考点:行政许可实施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2-08

当你学习不下去的时候,就拿出“2021年报考税务师”这个目标看看,就是传说中的“正面激励”。嗯,好使,那我们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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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行政许可实施

(一)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及便民原则体现

1.具体行政行为实施主体归纳表

 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受委托
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其他组织
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授权其他行政机关
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授权×
行政强制执行有权限法律、行政法规授权×

2.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 “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

(二)行政许可实施的申请与受理程序

1.对申请人的要求(1)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但是依法应当亲自到场的除外(便民措施)。
(2)可以通过信函和电子方式提交申请书(书面)。
(3)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对行政机关的要求(1)八项公示: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提示】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2)要求: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资料。
3.行政机关对申请的处理(1)不需要取得许可→即时告知不受理;
(2)不属本机关职权→即时书面决定不受理,告知正确机关;
(3)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当场更正;
(4)材料不符合:当场或五日内一次告知补正内容,逾期视为受理;
(5)各项符合:应当书面决定受理。


老师简介

赵俊峰 著名法律培训专家,长期从事职称、注会经济法、国家司法考试培训工作,“梦想成真”系列丛书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应试指南》《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冲刺直达必刷8套模拟试卷》主编。

赵老师长期钻研经济法之实战规律,多年锤炼,将精炼的知识点总结归纳给学员,让记忆从此有章可循;在课堂上,赵老师严谨而不失幽默,老练而不失活力,讲课条理清晰,重难点突出,举例生动形象,能够帮助学员及时理清知识脉络,突破难点、指点迷津,能够让学员在轻松幽默的课堂上学习到知识!

主讲: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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