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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犯
2.自首
3.缓刑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在2017年、2016年、2014年、2013年、2012年考过单选题和多选题。
【高频考点】累犯、自首、缓刑
(一)累犯
1.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
(4)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
2.特别累犯成立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
(2)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二)自首
1.一般自首成立条件:
(1)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特别自首: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3.量刑情节
(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三)缓刑
1.缓刑适用
(1)对象
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2)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限制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缓刑考验期限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3.禁止令的期限
(1)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缓刑的考验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缓刑考验的期限,但不得少于2个月;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缓刑执行之日起计算。
(2)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减刑时,禁止令的期限可以相应缩短,由人民法院在减刑裁定中确定新的禁止令期限。
4.缓刑的执行
(1)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禁止令的活动实行监督。
(3)违反禁止令
①尚不属情节严重: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处罚。
②情节严重: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裁定。
5.缓刑的撤销
(1)漏罪、新罪: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适用数罪并罚)。
(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管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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