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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预习知识点:雇主负担个人所得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13

想通过2017税务师考试的考生 ,打好基础高效备考是关键,学员可根据正保会计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安排学习进度。网校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今天你学习了么?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1、不能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直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否则,就会缩小税基,降低适用税率。

2、正确的方法:将纳税人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纳税额。

3、具体分以下情况处理: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表2-5);

公式②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表2-2)。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第一种: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

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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