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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预习知识点:税收优先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08

    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学员可根据正保会计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安排学习进度。为帮助大家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税收优先的规定相关知识点,2017税务师加油!

    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税收优先的规定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税收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

    (1)平等的,只看先后顺序,欠税在前税款优先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3.税收与其他行政处罚的关系: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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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推荐: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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