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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非营业活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11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非营业活动界定的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非营业活动”的界定:

下列非经营活动不缴增值税: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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