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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听证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10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关于听证相关的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听证

(1)启动方式:

主动举行
①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税务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②税务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申请举行
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2)期限:
申请期限
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请
告知期限
税务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7日前公告通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听证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

(3)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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