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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增值税法定减免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10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增值税法定减免的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增值税法定减免

(一)销售自产农产品: 指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包括:制种、“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畜禽饲养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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