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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纳税评估结果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10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关于纳税评估结果处理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纳税评估结果的处理

1.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2.约谈纳税人

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约谈。

3.实地调查核实

4.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5.作出评估分析报告

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给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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