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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纳税评估对象与方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09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关于纳税评估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纳税评估对象与方法

(一)纳税评估的对象

1.对象: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2.重点评估分析对象 :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

3.重点分析对象: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

(二)纳税评估的方法

1.纳税评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

2.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避免多头重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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