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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许可变更与延续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06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关于行政许可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1.变更:随时提出要求。

2.延续: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决定,逾期的视为准予延续(默示批准)。

【解释】默示批准只适用于延续申请,不适用于初次申请许可和变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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