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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特殊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05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的特殊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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