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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许可实施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05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行政许可期限规定的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规定

决定期限
(1)当场决定;
(2)20日 → 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延1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统一、联合、集中办理,45日→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延15日
下级先审查
下级机关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决定,20日内审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证加签章
自许可决定之日10日内颁发许可证或者加标签、加印章
技术性扣除
听证、招标、检验等技术性审查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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