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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学习:合理性原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3-24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准备报考2015年注册税务师的考生来说,统筹支配好学习时间更显重要。计划要早,合理安排,做到心里有底。计划要细,要将计划具体到每月、每周、每天。计划要实,计划制定出来一定要保证落实,不能中途而废,学习的进步靠的是平时点滴的积累,要有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克服随意性,增强主动性。目前,大家可以跟随正保会计网校开始学习2015年注税预习班的课程。以下是整理的关于《税收相关法律》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理性原则”部分知识内容: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学习:合理性原则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

知识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理性原则(实质合法性原则)

1.产生的原因: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2.内容——口诀:评比理想道德(平比立相道德)

应符合立法目的

【示例】超载车辆应当查处并责令停运,不应罚款后继续让其上路。

考虑相关因素

【示例】城管执法人员对小摊贩的违法摆摊罚款,不能因以往两人的过节定,应考虑错误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

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

【示例】领导超速和百姓超速罚款相同

符合比例原则

1.多种方式可实现行政目的,选权益损害最小的
【示例】行政强制法中,能非强制则非强制,即便强制也选对当事人损害小的手段。
2.具体行政措施与所要达到的行政目标之间保持比例
【示例】税收保全:冻结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符合自然规律、社会道德、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

【示例】出租车载着生命垂危的病人去医院而违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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