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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学习:劳务收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3-20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准备报考2015年注册税务师的考生来说,统筹支配好学习时间更显重要。计划要早,合理安排,做到心里有底。计划要细,要将计划具体到每月、每周、每天。计划要实,计划制定出来一定要保证落实,不能中途而废,学习的进步靠的是平时点滴的积累,要有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克服随意性,增强主动性。目前,大家可以跟随正保会计网校开始学习2015年注税预习班的课程。以下是整理的《税法二》第一章企业所得税“劳务收入”部分知识内容: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学习:劳务收入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劳务收入

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知识链接】

①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

②会 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例题】

2012年中国公民黄某在境外某国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500元;取得偶然所得1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回国后,黄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50

B、100

C、1000

D、110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30%-2000+10000×20%-6500-3000=100(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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