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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2-02

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各章节知识点,以下是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民法基本理论概述”中关于“代理的概念和特征”知识点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篇 民商法律制度
第一章 民法基本理论概述

第六节 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理VS委托】委托可以不涉及第三方;代理一定涉及第三方。委托是代理关系产生的原因之一,称“委托代理”,但是代理并不一定由委托产生,可以是“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

【代理VS传递消息】传递消息不能独立的为意思表示。

【代理VS代表】代表人和被代表者属于同一民事主体。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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