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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民事权利的保护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1-23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民事权利的保护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各章节知识点,以下是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民法基本理论概述”中关于“民事权利的保护”知识点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篇 民商法律制度
第一章 民法基本理论概述

第三节 民事权利——知识点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定义

适用

自力救济

权利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强制侵害人,以捍卫受到侵犯的权利

特殊情况下方可适用,情形紧迫,公力救济有所不及时

公力救济

通过国家的专门力量和法定程序保护民事权利,主要程序是民事诉讼和强制执行。如通过给付之诉,使责任人返还原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最主要、最普遍的救济手段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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